物權法中的區分原則

物權法中的區分原則
物權法中的區分原則具體是什麼
  區分原則是指相對於債權行爲而言,物權行爲是具有獨立的意思表示的另一個法律實施。物權行爲的意思表示以物權的變動爲其直接內容。  在物權變動中。應把引起物權變動的原因行爲和引起物權變動的結果行爲分爲兩個不同的法律行爲。在我國認爲是:負擔行爲和處分行爲。  區分原則主要是調整物權變動時的法律關係。  《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