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第三者該負怎樣的責任

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第三者該負怎樣的責任
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第三者該負怎樣的責任
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第三者一般不負法律上的責任,在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