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虛假宣傳怎麼賠償虛假宣傳行爲屬於欺詐行爲,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一)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二)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