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離婚墳墓

重慶離婚墳墓
徵地墳墓補償標準

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有的地區按照戶口是否在本地進行補償,有的地區依照房屋面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置換。具體可以檢視拆遷公告的規定,也可向當地土地部門諮詢。下面以蕉嶺縣徵地墳墓補償標準爲例:


關於徵地墳墓補償標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我縣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情況,結合市內其他縣(市、區)徵收墳墓補償標準的變化動態,爲加快推進我縣重點項目建設,紮實做好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墳墓的遷移工作,確保徵地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對《關於蕉嶺縣蕉城規劃區內徵收土地補償費用有關問題的通知》(蕉府〔2013〕9號)中的徵收墳墓補償標準作調整,調整後標準如下:


(一)徵收墳墓原則上採取集中安置方式。


被徵收的墳墓集中安置到附近公墓,給予適度搬遷費補償。採取集中安置的,原有地墳堂設施的墳墓,免收土地及設施費;其他沒有地墳堂的墳頭、金埕等,需收取土地、設施成本費。公墓安置點按照簽定搬遷協議的時間順序優先選擇。墳墓搬遷補償標準見《墳墓搬遷補償標準表》。


墳墓搬遷補償標準


補償費有石碑墓堂元/座3000元,每增加一靈位加600元;


無石碑灰墳大元/座2000元;


無石碑灰墳中元/座1500元;


無石碑灰墳小元/座1000元;


紀念碑元/座1800—2000元;


金埕元/只300元。


備註:1、蕉城鎮縣城規劃區內的徵收墳墓集中安置到蕉城鎮樟坑村公墓山;2、各鎮的徵收墳墓安置點集中安置到各鎮附近公墓山。


(二)選擇貨幣補償自行到公墓山安置的,蕉城規劃區範圍內徵收墳墓補償標準見《徵收墳墓補償標準表》。


蕉城規劃區範圍外的徵收墳墓補償標準可參照執行。其中蕉城鎮在蕉城規劃區範圍外的徵收墳墓補償標準按規劃區內徵收墳墓補償標準的95%進行補償;新鋪鎮、長潭鎮、廣福鎮徵收墳墓補償標準按規劃區徵收墳墓補償標準的90%進行補償;文福鎮、三圳鎮、藍坊鎮、南磜鎮徵收墳墓補償標準按規劃區內徵收墳墓補償標準的80%進行補償。


徵收墳墓補償標準


有石碑墓堂大於9尺灰墳元/座18000元;


有石碑墓堂7—9尺灰墳元/座15000元;


有石碑墓堂小於7尺灰墳元/座13000元;


無石碑灰墳大元/座4500元;


無石碑灰墳中元/座4000元;


無石碑灰墳小元/座3500元;


無石碑灰墳多碑墳,每碑增加1000元;


紀念碑元/座3500—5000元;


土墳元/座1500元;


鬼屋個2000元;


金埕元/只300元。


備註: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遷墳的,按如下標準給予增加補償獎勵:


1、有石碑墓堂灰墳按每尺600元給予獎勵。


2、無石碑大、中、小灰墳按每尺200元給予獎勵。


3、金埕按每隻100元給予獎勵。


徵地墳墓補償標準是怎樣的?由此我們知道,對於徵地墳墓補償各地的標準是不同的,相關法律並沒有統一的規定,具體內容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補償。如果徵地墳墓涉及到您所在的地方,一般政府都會事先制定好補償標準,然後給予通知。所以大家儘可關注當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