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沒領結婚證女方想離婚孩子歸誰

結婚沒領結婚證女方想離婚孩子歸誰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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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要離婚孩子歸誰

因爲男女雙方並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男女雙方現在想分開就可以直接分開,想和誰結婚就和誰結婚,法律不會因爲男女雙方在老家擺過酒席就認定男女雙方結婚了。對於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扶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夫妻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來判決。具體而言法院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工作時間、經濟收入情況、住房條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家人能否幫忙一起照顧小孩、學歷等情況。這裏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