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訴訟的主體

遺棄罪訴訟的主體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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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罪訴訟範文格式


  

遺棄案件屬於自訴案件,所以要寫遺棄罪起訴書可以按照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的格式書寫。 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大體上分爲首部、案由和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結尾和附註項目等五個部分。

1、在首部應寫明自訴人以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等。

2、案由和訴訟請求部分,應寫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訴訟請求,即寫明被告人構成何種犯罪並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還應同時寫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賠償責任及賠償數額。

3、在事實和理由部分,要寫明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爲的具體事實,包括被害人與被告人的關係,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過程與結果及犯罪後的表現等。還要提供有關的證據、證人及住址等。

4、結尾部分,要寫明訴狀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稱並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並寫明起訴日期。

5、附註項目主要是各類證據材料及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