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違約條款是否有效

解除合同違約條款是否有效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解除合同後違約條款有效嗎

合同解除後違約責任條款仍然有效。《合同法》第98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此被違約方不能提出給付違約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