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先訴抗辯權

保證人先訴抗辯權

通常情況下,向他人借款者都需要找人擔保,雙方簽寫借條,約定債務人未償還債務時可要求保證人還款。但是存在混合擔保的情況時,如何保證先訴抗辯權就成了問題。爲此,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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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嗎?

你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夠幫你解決“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這一問題。
先訴抗辯權成立的條件是:
(1)只有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一般保證,保證人才能享有先訴抗辯權。如果沒有這一明確約定,在法律上則推定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2)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時間和條件。保證人在訴訟或仲裁前,或在訴訟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中的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如果在訴訟或仲裁前行使,應以主債權人未就主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或未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爲條件;如果在訴訟或仲裁程序進行中行使,應以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關的裁決未生效力爲條件;如果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行使,應以未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爲條件。如果上述程序條件均已到位,經過強制執行仍不能清償債務,則保證人再不能繼續行使先訴抗辯權。
(3)先訴抗辯權只能是在主債權人請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時,才能由保證人行使。若主債權人未向保證人作出履行債務的請求,則保證人無從行使該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