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籤合同只給複印件嗎

網籤合同只給複印件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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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複印件是否需要蓋章

合同加蓋公章的即爲原件,複印件是指公章屬於複印的情形。一般來說複印件是不需要蓋章的,因爲複製的原件上本身就有印章,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爲準,複印件並不發揮原件的作用,大多是用來說明情況,而不像合同原件一樣用來證明合同的效力等。

從訴訟證據上來說原則上覆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爲證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覈對的複印件、複製品。” 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儲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覈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表明,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複製件或複製品,但合同複印件加蓋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儲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覈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