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後的賠償責任怎麼確定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解除合同後的賠償責任怎麼確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提前解除合同怎麼賠償

提前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計算:
1、差額方法的適用
債權人透過行使解除權解除了合同,其與債務人均不再履行原給付義務,已提供的給付則須返還。
期待利益的賠償,則依差額方法計算,債權人可請求賠償的是其對待給付的金錢價值與債務人給付的金錢價值之差額。
該差額或是因債權人的對待給付的價值低於給付的價值造成的,或是債權人將取得的給付投入進一步交易後可獲得的利潤。
2、全部解除、部分解除與損害賠償
在債務人已經提供了部分給付而就餘下的部分發生不履行之時,由於合同可能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解除與期待利益賠償的關係也有所不同。
全部解除的前提是,債權人對於債務人已提供的給付不享有利益。
至於債權人對於部分給付是否無利益,應以債權人透過訂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爲出發點,考察部分給付的保留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債權人的利益。
部分解除,部分給付與部分對待給付的交換對於債權人而言是否較合同正常履行時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