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車禍致傷 賠償

兩次車禍致傷 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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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致傷對方全責賠償嗎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限額先行賠償,不夠部分由肇事者承擔。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侵害的,受害人可以根據傷害程度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賠償,還可以主張精神損失費。車輛等財產損失也可以主張。對於交強險之外,應當由肇事者賠償,肇事者賠償後依法可以找保險公司進行商業險理賠。

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經交警立案處理後進入調解程序:調解需經雙方當事人一致申請並對事故認定書及車輛檢驗、傷殘鑑定無異議的情況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進入調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交管部門不受理調解,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