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牌貨車超載百分之十怎麼處罰

藍牌貨車超載百分之十怎麼處罰
藍牌貨車超載百分之十怎麼處罰
藍牌貨車超載處罰標準:
1、超限程度百分率小於5的,屬於輕微超限,執法人員將不登記,不卸貨、不賠償、不處罰,教育放行。
2、超限百分率大於等於5小於等於20的,屬較輕超限,執法人員將進行登記,並要求當事人自行卸貨分載,按標準繳納公路補償費,不處罰,不扣分,警告教育。
3、超限百分率大於等於20的,將強制卸貨,按規定繳公路補償費,並處按超限嚴重程度處罰,建議交警扣分處理 貨運機動車超過覈定載貨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4、超過覈定載貨質量百分之三十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擴展資料:江蘇省貨車超限超載“一超四罰”實施細則第一條 ?爲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和省政府有關治理貨車超限超載要求,規範貨車超限超載“一超四罰”工作,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貨車超限超載“一超四罰”包括:
(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吊銷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責令 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
(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責令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