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行爲的特點

著作權侵權行爲的特點
著作權侵權行爲的特點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侵權行爲是指行爲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和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爲,以及依法律特別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爲。著作權侵權行爲是指行爲人由於過錯侵害他人的著作權,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爲。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侵犯著作權的行爲屬於民事侵權行爲的範疇。我國著作權法吸取民法通則有關侵權行爲規定的特點,並借鑑其他國家的立法通例,採用例舉的形式規定了著作侵權行爲。著作權法第45條、第46條一共具體例舉了14種有關的侵權行爲。其中有9種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爲,另外5種是侵犯“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