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營業稅補開發票

已交營業稅補開發票
營改增後原已交納營業稅但未開發票,現在能補開增值稅發票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七、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前發生的營業稅涉稅業務,需要補開發票的,可於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