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戶籍遷入政策

無錫戶籍遷入政策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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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無錫戶口遷入條件2018?

無錫戶口遷入條件2018年9月1日後執行最新落戶政策:
申請條件:
1、買房落戶
對市外戶口遷移申請人在無錫市有建築面積54平方米以上所有權住宅的,同時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連續居住並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一年的; 申請人在本市有建築面積54平方米以下所有權住宅,同時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連續居住並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二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
2、租賃落戶
凡在我市租住經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合法租賃住宅,同時具備參加我市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宜興爲均滿三年)條件的,準子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注:租房落戶要注意,租房協議要在房管部門備案,私下租房不行,還要一定是住宅,商鋪之類不行!)
3、重點人羣落戶
對中央要求全面放開放寬的,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市外已安置的轉業、退伍軍人等重點落戶羣體,增設落戶途徑、放寬落戶條件。其中對高校畢業生、中進階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全面放開戶籍准入,只需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並申領( 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本市落戶。
對一般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增加,繳納社會保險並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一年,對在市外已安置的轉業、退伍軍人增加繳納社會保險,並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二年的限制,確保這些人員有相對穩定的就業。同時對上述重點落戶羣體不設定合法穩定住所的具體條件,可按實際情況將戶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賃住宅、單位集體戶和社區家庭戶中。
4、投靠落戶
在市外投靠落戶和離退休人員落戶方面,對父母投靠子女和原籍無錫退休回錫落戶的,由原夫妻雙方均滿退休年齡放寬爲只要一方超過退休年齡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