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需不需要交錢

申請強制執行需不需要交錢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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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中需繳納哪些費用


1、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繳費標準: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

2、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

我們在進行申請民事訴訟的時候,是需要掌握好一定的證據,依法提出訴訟的請求的,另外,對於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期限及規定,法律中指出,我們一般是需要在六個月之內進行提出強制執行的請求的,而且,在進行強制執行的時候,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