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基金有哪些項目支出

工傷保險基金有哪些項目支出
工傷保險基金有哪些項目支出
工傷保險基金按照以下項目支出:
(一)工傷醫療費;
(二)生活護理費;
(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四)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五)喪葬補助金;
(六)供養親屬撫卹金;
(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八)輔助器具費;
(九)工傷康復性治療費;
(十)勞動能力鑑定費;
(十一)工傷認定調查費;
(十二)工傷預防費;
(十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十四)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十五)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
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其工傷認定由參保登記的市或區(縣、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工商營業執照註冊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單位參保而未給部分職工參保的,發生工傷事故,其工傷認定由參保登記的市或區(縣、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相關待遇由該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