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款打官司怎樣解決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行動建議:爲了預防欠款糾紛,作爲債權方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重視審查債務方的主體資格;2、審查債務方的經營範圍;3、審查雙方所經營內容是否合法;4、審查債務方的償債能力;5、審查債務方是否有良好的商業信譽;6、審查有無必要簽訂合同或協議,準備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條款是否齊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