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資採購合同終止條件有什麼

民法典物資採購合同終止條件有什麼
民法典物資採購合同終止條件有什麼
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物資合同終止的條件主要就是;
1、在雙方當事人都已經履行完合同規定的內容,
2、或者說在一方已經履行完義務後,因對方無法履行而提存的,
3、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時,就符合了物資合同終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