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罪如何減刑

非法集資罪如何減刑
非法集資罪如何減刑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減刑適用的對象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非法集資罪的犯罪分子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申請減刑。減刑是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也是有規定的,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罰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