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質押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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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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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如何分配


婚後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買車的情形屢見不鮮,離婚時由父母出錢買的車究竟歸誰,應該怎麼分所引起的糾紛也越來越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一方或雙方繼承或受贈的財產,無論繼承權人、受贈權人是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其繼承或者受贈所得的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所有的財產除外。

根據您的問題,您先生的父母出錢買車的行爲,是發生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且其父母沒有特別指出是贈與給您先生,應該認定該車爲您先生的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離婚時應該怎麼分呢?那自然應該按程序平分。

在實踐中,對於父母贈送的一般小額財產,沒有特別指定給一方,就視爲夫妻共有財產。婚後一方父母出錢買的車沒有明確贈與一方,那離婚時該車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而對於房產,如果是父母在子女婚後出資爲子女購買,房產證又登記在子女名下,一般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有關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問題在現實案例中還是很複雜的,如果有需要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爲您爭取合法的權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您解決離婚時一方父母出錢買的車應該怎麼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