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商標糾紛的情形

引起商標糾紛的情形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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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商標糾紛的情形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爲商標侵權行爲;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爲商標侵權行爲;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爲商標侵權行爲;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爲,也屬於是商標侵權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