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拆遷安置

鐵路拆遷安置

現在,隨着城市建設不斷髮展擴大,許多居民或者村民都面臨拆遷,政府對於拆遷的居民或村民都會給予一定的拆遷補償,有的地方會配發拆遷安置房。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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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建設對拆遷安置戶怎麼補償

被拆遷戶按每戶每月500-1000元標準計付6個月的搬遷及過渡費,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拆遷獎勵費爲5000-10000元/戶。拆遷安置由當地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補劃宅基地。因拆遷安置需另行徵收土地的,用地面積不超過0.5畝/戶(含公共部分),安置用地及附着物補償按鐵路永久用地標準執行。集中安置“三通一平”費用,在縣(區)政府報送設計方案基礎上,結合實際踏看情況,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各方共同確定;分散安置的,“三通一平”補助費用按3.5萬元/戶標準執行。涉及企事業單位拆遷、國有儲備土地補償及特殊路段、特殊建構築物拆遷補償,由省國土資源廳商有關各方共同確定。

綜上所述,鐵路建設會佔用到沿線農村土地,對於被拆遷的農戶,政府部門要給予一定經濟補償。按照目前政策,補償標準是36500元每畝。如果涉及到拆遷安置的,還要給搬遷費用及拆遷補助獎勵。徵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款由村委會決定分配方案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