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過了三個月

生育津貼過了三個月
請問生育津貼三個月以後還可以領取嗎?
生育津貼三個月以後還可以領取的,按照規定,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 18 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生育證明; 生育醫療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 嬰兒出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