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養老保險

株洲養老保險
想父母上養老保險,故請問株洲養老保險怎麼交?
關於株洲養老保險怎麼交分如下情況: (一)單位各類從業人員參保繳費 各類企業從業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從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臨聘從業人員繳費比例爲28%,其中單位繳費基數爲在崗從業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爲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並由單位代扣代繳。 (二)特殊羣體人員參保繳費 1、從2006年1月起,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無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爲20%,其中8%計入個人帳戶,繳費基數確定爲高低兩檔。高檔爲全省上年度在崗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低檔爲全省上年度在崗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以後每年遞增10%,至2010年統一爲全省上年度在崗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參保人員可自願選擇繳費基數檔次,選擇低檔繳費的,退休時計發的養老保險待遇相應降低。 2、從2006年起,持《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符合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並按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採取先繳費後補貼的辦法,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暫定3年。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爲:“4050”(即女40歲,男50歲)以上的人員,補貼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12%(即繳費金額的60%);“4050”以下的人員,補貼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8%(即繳費金額的40%)。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參保人員,其繳費基數只能是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而不能選擇低檔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