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依據工傷後做傷殘鑑定時間被限定爲多久

最新依據工傷後做傷殘鑑定時間被限定爲多久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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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依據工傷後做傷殘鑑定時間被限定爲多久

工傷認定後傷殘等級鑑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爲工傷後,根據治療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