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涉嫌成立的條件

盜竊罪涉嫌成立的條件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盜竊罪的成立條件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爲。

一、盜竊罪的成立條件

(一)盜竊的對象

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於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於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號)》規定的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1、根據刑法分則、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行爲也以盜竊罪論處:

(1)刑法193條第3款規定: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2)刑法210條第1款規定: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3)刑法第253條規定:郵政工作人員犯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刑法第265條規定:以牟利爲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將電信卡非法充值後使用,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盜用他人公共資訊網絡上網帳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1)爲盜竊其他財物,盜竊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盜機動車輛的價值計入盜竊數額;爲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併罰。爲實施其他犯罪,偷開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後,將偷開的機動車輛送回原處或者停放到原處附近,車輛未丟失的,按照其所實施的犯罪從重處罰。

(2)爲練習開車、遊樂等目的,多次偷開機動車輛,並將機動車輛丟失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在偷開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又構成其他罪的,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實行數罪併罰;偷開機動車輛造成車輛損壞的,按照刑法第275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偶爾偷開機動車輛,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認爲是犯罪。

(二)盜竊罪的罪與非罪標準

1、數額標準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21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 爲“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2、情節標準

對於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二、對盜竊罪的處罰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爲。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損毀、流失,無法追回;盜竊國家二級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盜竊國家一級文物一件以上,並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號)》第六條第(三)項第1、3、4、 8目規定情形之一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