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卅交通違章處理

杭卅交通違章處理
交通違章後怎麼處理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爲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並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爲,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纔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