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領證還是先婚檢

是先領證還是先婚檢
先婚檢還是先領結婚
其實男女在我國境內申請辦理結婚證的都是不需要再先行進行婚檢了,因爲早在2003年,我國就已經取消強制婚檢的規定。如今之所以還能看到很多男女進行婚檢,其實都這是當事人自己作出的選擇,與法律無關。 《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