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中的交通費可以抵扣個稅嗎

工資中的交通費可以抵扣個稅嗎
交通費的認定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於交通費的認定,相對於醫療費、誤工費的規定相比,條件顯得較爲嚴格。規定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的交通費的票證收據爲準,票證收據記載的時間、地點、人數要與實際救治的時間、地點、人數相一致。對於不合理的支出,不應當予以賠償,但在實踐中,對於標準的掌握不宜過於嚴苛,對於屬於合理的部分應當予以賠償。主要應注意以下問題:


1、關於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一般認爲,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爲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


1.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爲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


1.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爲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


1.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


2、關於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麼,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並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


3、關於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爲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


4、關於正式票據。


正式票據是指國家承認的能夠作爲報銷憑證的稅務發票和收費收據,包括正式發票、汽車票、火車票、輪船票、飛機票、出租車發票以及過路費收據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就會產生很大的費用,不僅要賠償醫療費還要賠償誤工費和交通費,兩者費用的補償一般都是必須要有證明纔可以進行得到,所以,在申請此費用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才能得到該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