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告夫妻一方失蹤的 婚姻是否自動解除

法院宣告夫妻一方失蹤的 婚姻是否自動解除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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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蹤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夫妻一方失蹤100年也不可以自動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一般可以採取以下兩個途徑解決離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民事訴訟法》第84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爲送達。”法院將訴訟文書透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爲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2、可以對下落不明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