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站停車下人算違章停車麼

公交車站停車下人算違章停車麼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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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站停車下人算違章停車麼,怎麼規定的?

關於公交車站停車下人算違章停車麼這個問題在交通法上都是有說明的
沒有禁止停車的地點, 停車不受時間限制. 停多久都不違章.
停車分臨時停車與停放車輛:臨時停車是指人車不離或卸貨、下客即停即離,停放車輛是指停車後人車分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機動車,但依法施劃停車泊位除外,道路上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因此,區分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主要看駕駛人是否離開車輛:如在路邊短暫停留,駕駛人不離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則爲臨時停車;
如停車後駕駛人離開車輛則爲停放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六十三條對臨時停車的細化規定爲,設有禁停標誌、標線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路段及人行橫道、施工路段、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樑、陡坡等地不得停車,
路邊臨時停車時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違反停放機動車或臨時停車規定,值勤交警可指出違法行爲並責令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除罰款處罰外並可拖移違法機動車。
對於交通管理部門而言,對違法停車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一種是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對於城管部門違章停車,可以向城管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