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密級或者解密應由什麼決定一、變更密級或解密,應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由其上級機關決定。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第十四條,國家祕密事項的密級,應當根據下列情形之一,由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及時變更:(一)該事項泄露後對國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損害程度已發生明顯變化的;(二)因爲工作需要,原接觸範圍需作很大改變的。情況緊急時,可以由上級機關直接變更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