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可以傳喚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證人可以傳喚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證人可以傳喚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證人是不可以傳喚的。要證人出庭需要是通知的方式,法律規定,傳喚的對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證人需要用通知。法律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