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委託授權與無權代理

容忍委託授權與無權代理
表見代理與無權代理的區別

表見代理完全符合第48條1款規定的無權代理的外部特徵,其之所以成立表見代理,是因爲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善意相對人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理由通常有如下幾種情況:①代理人於被代理人曾經存在過僱傭關係;②代理人於被代理人曾經存在過代理關係;③代理人於被代理人曾經存在過授權關係;④行爲人持有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


注意:“不求天長地久,但求曾經擁有”------“畢竟有過那麼一回” 是導致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