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封存和轉出

公積金封存和轉出
上家公司一直不把公積金轉出或者封存怎麼辦
  直接去申請合併即可。  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合併業務是指對於公積金管理系統內存在的一個繳存人多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情況,在證件類型、證件號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積金管理系統按照封存狀態帳戶併入繳存狀態帳戶的原則,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啓封變更確認後,自動將該繳存人的多個帳戶進行合併的業務。  合併公積金條件  1.一個繳存人有多個住房公積金帳戶;  2.多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職工姓名、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完全相同;  3.多個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至少有一個帳戶處於繳存狀態。  合併公積金流程  先由申請人提出書面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合併申請。書面申請可填寫辦理轉移業務的《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封存申請表》或以報告的形式說明事由,取消戶、保留戶的住房公積金開戶單位加具意見。  2、申報內容必須明確:取消戶、保留戶的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公積金開戶單位(包括保留戶和取消戶)名稱、開戶銀行和單位分賬號。  3、申報人持取消戶和保留戶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摺(複印件),及職工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報取消戶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審覈。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審覈透過後,申請人持中心(或管理部)發出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合戶審覈意見》到取消戶的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辦理帳戶合併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