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拘留多久可以見律師
法律分析拘留後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後,馬上可以見律師。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後,律師可以與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會見、通信。
但是,若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的,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的會見要經偵查機關許可。
律師來會見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
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
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覈實有關證據。
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