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遺產繼承份額分配的原則

我國遺產繼承份額分配的原則
我國遺產繼承份額分配的原則
根據法律規定,遺產繼承的原則是:
1.有遺囑、遺贈撫養協議的,遵照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執行
2.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3.只是法律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有遺囑、遺贈撫養協議的,遵照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