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多長時間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多長時間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多長時間
專利權期限是指專利權的法定期滿終止時間。從專利權授權公告之日起,如無因其它事由造成專利權終止的,則該專利權到專利權期限屆滿之日終止。那麼發明專利保護期限是多長呢?
鑑於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與普通財產權不同,不存在因客體消失而權利自然終止的問題,因此規定專利權的期限的原因是:
第一,專利技術自身具有隨着時間推移和技術水平提高而逐漸失去其財產價值的特性;
第二,專利權長期被獨佔,不利於整個社會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產業的發展。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的期限爲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爲10年,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雖然專利法第42條規定的專利權期限是自申請日起計算,但這只是專利權期限的計算起點,並不表示專利權從申請日就開始有效了。
根據專利法第39條和第40條的規定,專利權均自授權公告之日起生效。由於專利申請必須經過專利局的審查纔有可能獲得專利權,因此從申請日到專利局對專利申請作出授權公告需要一定時間,這樣,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所實際能得到法律保護的有效時期一定少於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所實際能得到法律保護的有效時期一定少於1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