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集資合同的效力

涉嫌非法集資合同的效力
部分涉嫌非法集資

如果投了一家真實的公司,即使股份無法轉手,可能已經算是投資人幸運的了,遇到空殼公司的投資人則顯得無力迴天。《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的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些所謂新三板原始股權投資項目涉嫌造假。


一名原始股銷售經理陳生曾推薦了一家湖南地區的能源企業,宣傳資料稱,這家企業將在2016年8月掛牌上新三板,已拿到掛牌同意函取得股票代碼,一旦掛牌股價將從現在4元漲至12元,投資者可以將股票直接拋售給做市商就能實現兩倍的回報。“假如沒有達到預期回報率,會按照8%的年息補償給投資者。”陳生說。


不過,《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並未在全國股轉系統網站查到該公司的掛牌申請。


“原始股投資到底靠不靠譜要看基金管理機構的專業能力,優質的企業和合格正規的機構不會擔心募資問題,只有實力不行的纔可能走法律邊緣,向不合格投資者兜售原始股,本身就是違規行爲,更不用說保證承諾的回報。”前述私募人士說。


江西文瀾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宏偉告訴《第一財經日報》,中介機構透過短信、電話、電視等公開手段,對外宣傳推廣、兜售股票,承諾固定回報吸引社會資金,即使是真實股票、未來可能上市,仍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如果投資項目是虛構的,募資人將募集資金用來拆東牆補西牆或者供自己揮霍未投入項目,則構成集資詐騙罪。


另外,即使是中介機構宣傳投資者屬於特定對象,如果原始股兜售對象超過200人,也會違反證券法的有關規定。現實中,多數個人投資者投資金額不高,通常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如果募集總金額較大,很可能會突破200人限制。


正如前述所言,無論何種方式向公衆兜售原始股本身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多項犯罪,投資者如果遇到原始股詐騙可以透過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等法律途徑維權。


以上就是本次律師365對於“新三板股權投資詐騙都有哪些呢?”這個問題的解答。對於宣傳原始股、高回報的投資,人們投資需謹慎,不要沒有調查清楚就進行投資。若中了新三板股權投資詐騙,及時報案,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