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公衆責任保險浙江

火災公衆責任保險浙江
公衆責任保險的特點
公衆責任保險的特點: 1、表現形式豐富。主要有普通責任、綜合責任、場所責任、電梯責任、承包人責任等,我國則主要表現爲場所公衆責任; 2、保險標的無形。該險種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爲無形標的; 3、適用範圍較廣。該險種可適用於工廠、辦公樓、旅館、住宅、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衆活動的場所。 公衆責任保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衆責任爲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範圍最爲廣泛的保險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