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註銷的程序是怎樣的

股份有限公司註銷的程序是怎樣的
股份有限公司註銷的程序是怎樣的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註銷的程序是:
1、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2、公司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4、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5、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後,公告公司終止。綜上所述,如果需要對股份公司進行註銷的程序,就必須要召開股東會決議,只有股東會決議上的三分之二的股東透過之後才能進行公司的註銷。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條例》第四十三條,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