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4月1日新規定

夫妻債務4月1日新規定
江蘇增值稅普通發票,7月9日開的發票是7月1日新規定的嗎?
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爲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爲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爲稅收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