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關於宅基地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中關於宅基地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中關於宅基地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關於宅基地的規定是這樣的:
1、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2、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3、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4、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