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是指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行爲。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七十六條,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