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第一部著作權法

新中國第一部著作權法
一般字庫受著作權法保護嗎

一般字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字型如果具有獨創性的則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受漢字本身筆畫結構所限,被認定爲美術作品的單字在創作性,上有較高的要求。不僅是公衆號中用圖的配字,在廣告設計、商品包裝、企業網站、電影、遊戲中使用具有獨創性的單字時,也需取得權利人的授權。侵權字型用於商業用途是衡量賠償金額的一個重要考量因素。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檔案,以及官方正式譯文。


從理論上講,官方檔案和官方譯文,符合一般作品的構成要件,但其目的爲人們提供行爲規範,需廣泛傳播,因此,不能給予保護。


2、時事新聞


就其內容來說,時事新聞只是一種客觀事件本身,不受法律保護。由於對時事新聞的報道是爲了迅速廣泛地傳播,如果給予保護,就會影響它的傳播,難以達到及時傳遞資訊的目的。


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這幾項內容本身是一種通用工具,不具有獨創性,不符合作品的獨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