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能作爲擔保物抵押

土地不能作爲擔保物抵押
抵押擔保物有哪些

抵押物是指債務人(抵押人)爲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抵押權人)的擔保物。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爲登記無形財產如地上權、政府公債、人壽保險等。在一些國家分爲動產抵押物和不動產抵押物。前者爲可移動之物,包括流通票據和所有權憑證。後者如土地、建築物。中國不分抵押權與質權。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凡提供財產作擔保的,不論爲不動產、動產或有價證券,也不論是否轉移佔有,該財產均稱爲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