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是財產保全前提

必要性是財產保全前提
最近看到婚姻法問題,請問離婚財產保全的必要性是什麼
訴前財產保全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當事人享有的重要訴訟權利之一,有如下重要作用:1.訴前財產保全的特點是能及時有效地防止義務人轉移、隱匿、揮霍其財產。由於被申請人的財產處於查封、扣押、凍結狀態,其想要逃避法律義務已成爲不可能。2.由於被申請人的財產在人民法院的控制之下,當即可直接執行這部分財產,及時實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使申請人的損失降到最低。 訴前財產保全費用如何收取?依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