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保全銀行擔保函

訴訟保全銀行擔保函
銀行擔保貸款債務訴訟流程有哪些

1.銀行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春秋,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哀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歸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爲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貿易登記證實等材料的複印件。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具體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證據經法院承辦人覈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存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需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前提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前提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用度,如確有難題,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聽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