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僅僅是財產權

著作權僅僅是財產權
民法中債權僅僅是財產權嗎?
民法中的權利可分爲債權和物權兩種。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作爲或不作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作爲或不作爲)的民法上義務。債權是一種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債權是一種請求權。權利必須透過請求相對人作出相應的行爲才能實現,它是向比較形成權而言的,形成權的實現一般權利人單方行爲即可實現。債權是一種財產權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爲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爲;債的消滅原因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主要特徵(1)債權爲財產上的請求權,不得透過限制債務人的人身來實施。(2)債權爲相對權,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不得向債務人以外的第三個人主張權利。(3)債權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債權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標的物上可以成立內容相同的數個債權,並且其相互間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4)債權爲有期限權利,不得設定無期限債權。